國務院53新政撐“大膽闖”推動三地金融合作,自貿擴改革 允港澳專才粵執業
據大公報11月24日報道:國務院日前正式對外發布《關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 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各自貿試驗區的特 色功能定位,支持 「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 ,提出53項切口 小、見效快的工作措施。其中包括在廣東自貿區,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領域專業人才,為區內企 業提供專業服務,並注重粵港澳金融合作。
《通知》圍繞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需 要,在營造優良投資環境、提升貿易便利 化水平、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推 進人力資源領域先行先試等方面,加大改 革授權和開放力度,給予政策扶持,體現 特色定位,提出了53項切口小、見效快的 工作措施,着力打通有關工作的 「堵點」 和 「難點」,推動自貿試驗區更好發揮示 範引領作用。 取消對港澳台建築企限制 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司長唐文弘23 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通 知》既有 「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建設工程 設計企業、人才中介機構等方面的資質限 制」這類降低准入門檻的措施,也有 「授 予自貿試驗區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登記管 理權限」這類向地方下放權限的措施。 其中,直接與香港有關的是,在《內 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 係的安排》、《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 議》下,對自貿試驗區內的港澳台資建築 業企業,不再執行《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 管理規定》中關於工程承包範圍的限制性 規定。 與其他自貿區不同的是,廣東自貿區 毗鄰港澳,促進內地與港澳經濟深度合作
一直是其重要任務。此次《通知》中,授 權廣東自貿試驗區制定相關港澳專業人才 執業管理辦法(國家法律法規暫不允許的 除外),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 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領域專業人才, 經相關部門或機構備案後,按規定範圍為 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 推進建設粵港澳「自貿通」 目前,在基本完成122項改革試點任務 後,廣東自貿區正積極推進擴區,並推進 建設粵港澳 「自貿通」。過去三年,廣東 自貿區不斷加強與港澳的協調合作,通過 向國家提出對港澳進一步開放的負面清單 建議,推動在2015年簽訂的CEPA補充協 議中,新增10條專門適用於廣東自貿試驗 區的開放措施。比如,在CEPA框架下率 先放寬金融機構外資持股比例上限。 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在發布會上 表示,下一步將結合各地自貿試驗區特色 ,因地制宜推進金融開放創新,廣東自貿 區將注重粵港澳金融合作。 據介紹,從2013年中國第一個自貿試 驗區在上海掛牌以來,至目前已設立12個 自貿區。今年前三季度,全國自貿區(不 含海南)進出口累計2.4萬億元(人民幣, 下同)佔中國外貿22.28萬億元的10.77%, 同比增長14.03%。
自貿區深改涉港澳台新政:
——在CEPA、ECFA框架下,對自貿區內港澳台資建築業企業,不再執行《外商 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中有關工程承包範圍的限制。
——授權制定管理辦法,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 等領域專業人才為企業提供服務(適用範圍:廣東自貿區)。
——將台灣地區生產且經平潭口岸進口的第一類醫療器械的備案管理權 限下放至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適用範圍:福建自貿區)。
——允許平潭各金融機構試點人民幣與新台幣直接清算,允許境外機構 境內外匯帳戶辦理定期存款業務(適用範圍:福建自貿區)。
——允許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相關規定向台灣地區金融同業跨 境拆出短期人民幣資金(適用範圍:福建自貿區)。
——支持 「海峽基金業綜合服務平台」 開展私募投資基金服 務業務;支持符合條件台資保險機構設立保險營 業機構(適用範圍:福建自貿區)。
新聞來源:大公報
詳情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paper.takungpao.com/resfile/PDF/20181124/PDF/a6_screen.pdf
《關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 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詳情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11/23/content_5342665.htm










